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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居民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5-12-01

 (报价单位全称):
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就2025-2027年居民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至2027年12月;

2、质保期:24个月;

3、交货期:每批次订单下达后10天内;以上表中的需求数量为预计用量,以按我方通知的实际需要量提供服务。具体各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我方订单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杭州市临安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服务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报价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20元/台(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最终结算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报价包括货款、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检测费、调试费、服务费、税费等可预见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报价保留2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合计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单》(附件2)。

贵公司参与报价,若无特别说明,则视为响应所有要求。若无法响应所有要求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批次订单核对一次货物和服务数量,乙方按双方确认结算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100%结算款。

五、需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联系人社保证明;

如对询价函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490194765@qq.com(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3日  11 时)。

参与报价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全称),邮寄或送至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4 日 14 时)。

六、成交原则

根据经评审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若出现不同税率的报价,以除税金额最低为准;若报价相同且税率一致的,由采购小组讨论确定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号

联 系 人:陈峰、冯亮亮

电    话:13868026199、13666650586

附件1:技术要求.docx

附件2: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