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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燃气有限公司就LNG运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备注:以上金额包含将液化天然气运输到指定场所的全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车费、保险费、税金、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二)服务要求
1、企业自有运输车辆、设备及从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运输车辆符合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的密闭标准及其他要求,具有统一车身标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其它要求,配备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设备,交通违法行为三个月内及时消除。
(2)本项目充装运输起点为杭州市东西部LNG应急气源站(下沙和三墩孙家坝),终点为临安地区各LNG站点(龙岗气化站、於潜奥星气化站、於潜加气站、天目山气化站、太阳气化站、昌化气化站)。如计划涉及分卸(分卸站点不超两站),运距按最远距离结算,不涉及分卸费。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质,无交通肇事逃逸、吸毒前科记录,三年内无酒驾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运输要求
(1)本项目运输路线为杭州市东西部LNG应急气源站(下沙和三墩孙家坝)至临安地区。遇特殊或应急情况,需要调整运输时间和线路的,运输单位应服从相关部门管理。
(2)本项目为重大民生保障项目,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完成业主方下达的运输任务,由于不能及时完成下达的运输量而造成的损失,由运输公司全额负责赔偿,该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装实到,如缺少数量则按缺少部分三倍价值补偿给业主方,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到达业主方后,业主方按实际磅单的合理误差±200公斤,按原榜单结算,如车辆存在分卸,则按原磅单结算。
(4)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和运输车辆的一切费用由运输公司承担,业主方概不负责。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运输公司自行负责和承担,并全额赔偿给业主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作业安全责任
中标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作业管护期间,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并办理意外保险,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采购人一概不负责,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予以明确。
4、文明运输
(1)运输途中运输车辆洒落的各类物品,垃圾等均由中标方负责清扫,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当中。
(2)货物运输过程中遇道路无法畅通运输时(包括村庄农忙、道路维修等)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处理。
(3)每天运输量不同,但接到通知时,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配合运输。
(4)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道路安全,运输安全,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第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价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1元/公里/吨。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按实结算。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导致税征收标准调整,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报价包括将液化天然气运输到指定场所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可预见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费等)。报价保留2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单》(附件1)。
贵公司参与报价,若无特别说明,则视为响应所有要求。若无法响应所有要求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合同期限及结算方式
1、合同服务期限1年,服务费按月支付。乙方提供上一个月结算数量和金额,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支付金额。
2、合同条款及格式详见附件2。
五、需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1.报价单(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联系人社保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4.资质证书扫描件(盖公章)
如对询价函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yi445@126.com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6年6月 3 日13时)。
参与报价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全称),邮寄或送至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 5 日13时)。
六、成交原则
1.本次询价采取经评审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若出现不同税率的报价,以除税金额最低为准;若报价相同且税率一致的,由采购小组讨论确定成交单位。当出现第一中选供应商不能履约的情况,从第二候选供应商中选择,依次类推。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号杭临燃气综合楼
联 系 人:陈怡、蒋鹏
电 话:13706517984、13968135703